新惠民政策:豫4地试行大病2次报销 2015年大病保险制全覆盖! 近日,省政府转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我省将选择洛阳市、安阳市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选择郑州市、新乡市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4月1日启动实施。在试点地区,人们患了大病,将在享受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再享受不低于50%的二次报销。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今后,我省将根据试点情况,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到2015年基本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省覆盖。 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王耀平说,《意见》中的大病,不是一个医学病种概念,而是根据患大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的。 王耀平介绍,我国现行制度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即:如果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等于扣除基本生活费(食品支出)后家庭剩余收入的40%,就会形成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家庭就会因病致贫。换算成国内相应统计指标,对城镇居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农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水平。就是说,当城乡参保参合患者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分别超过这个标准时,很可能使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意见》提到,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对参保(合)人员住院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给予补偿。 “起付线分别参考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确定。”王耀平说,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起付线也不一样,比如,假设郑州的起付线定的是1万元,那么如果老百姓生病住院了,除去报销的费用后,自付的部分超出了1万元,即可享受二次报销。大病保险将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 为了更容易理解,王耀平举了一个例子:假设郑州设定的大病起付线为1万元,一名郑州居民因肺癌住院,花了10万元,新农合报销了7万元,他自己还需要付3万元。这时,根据大病二次报销政策,他二次报销的费用至少为:(3万元-1万元)×50%=1万元。 王耀平说,大病保险不会增加居民负担,大病保险资金是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或额度,不额外向居民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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